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2019-063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6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9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金雷科 技股份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伊廷雷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 加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人 共 38 名 , 所 持 股 份 127,836,2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69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现场 会议 的股 东及 股东 授权 代表 人 共 4 名, 所持 股 份 108,052,3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3893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4 名,所持股份 19,783,897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8.310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 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发行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限售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募集资金投向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上市地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408,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55%; 反对 427,6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4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56,2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86%; 反对 427,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1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408,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55%; 反对 427,6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4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56,2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86%; 反对 427,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1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392,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1%;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340,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88%; 反对 44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27,469,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32%; 反对 366,6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9,417,2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470%; 反对 366,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3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芳晋、张淼晶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