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Jinlei Technology Co., Ltd.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伊廷雷 伊廷学 李新生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伊廷瑞 周 丽 徐 慧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杨校生 郭廷友 郑元武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瑞广 张 振 郭 甫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蔺立元 张树雅 闫秀玲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2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5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3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7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7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28 三、审计机构声明 ................................................................................................. 29 四、验资机构声明 ................................................................................................. 30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 ......................................................................................................... 31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1 3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金雷股份 指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金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东大会 指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暂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章程》 指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普通股、A 股 指 指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的。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 Jinlei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雷股份 股票代码 300443 注册资本 238,056,802 元 法定代表人 伊廷雷 董事会秘书 周丽 成立日期 2006 年 3 月 24 日 公司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 风电主轴研发、锻造,金属锻件、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钢材、钢锭、钢 坯、铸件、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废旧金属制品回收;金属制品的检测和 经营范围 校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531-76494368 互联网网址 www.jinleiwind.com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相关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前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3、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 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5 月 9 日,金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20 年 5 月 25 日,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82 号),核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47,611,360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金雷科技股 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 入中泰证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账户。2020 年 10 月 1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0)第 371ZC00369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0 年 10 月 9 日,中泰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 转了认股款。2020 年 10 月 1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371ZC00370 号),确认本 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金雷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499,999,990.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532,545.40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93,467,444.8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3,696,682.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69,770,762.80 元。 6 (四)股份登记情况 金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9 月 23 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为 20.65 元/股。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21.10 元/股,相当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25.80 元/股的 81.78%。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696,682 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0.2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2,545.40 元 (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93,467,444.80 元。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金雷科技股份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金雷科技股 7 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 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包括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剔除关联方的发行 人前 20 名股东、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6 家证券投 资基金公司、18 家证券公司、6 家保险机构,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 购意向书的 52 名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 申购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名新增认购对象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 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上述新增的 7 名认购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管)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牟俊尧 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营) 7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发行方案》报送后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中,不包括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 9:00 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上述 129 名符合 条件的认购对象发送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 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审议 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不包括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 完整地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数量分配的具体 8 规则和时间安排信息。 (七)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询价申购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2020 年 9 月 25 日(T 日)上午 9:00-12:00, 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 24 份申购报价单,申 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完整地提供了全部申购文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簿记建档。截 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中午 12:00 时,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均按其申购比例缴纳了保 证金,共收到 19 个认购对象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共计 5,700.00 万元。 投资者的各档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类别 关联关系 (元/股) (万元) (股) 一、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 牟俊尧 自然人 无 21.00 1,500.00 0 2 高仁波 自然人 无 20.88 1,500.00 0 3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保险公司 无 20.70 1,800.00 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 0 4 保险公司 无 20.70 2,500.00 分红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 0 5 保险公司 无 20.70 2,000.00 成长型投资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 0 6 保险公司 无 20.70 2,000.00 回报投资账户 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22.60 1,500.00 710,900 8 六禾嘉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无 20.66 1,500.00 0 21.51 1,900.00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900,473 21.00 11,200.00 1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23.60 1,500.00 710,900 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21.05 5,000.00 0 1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20.65 5,000.00 0 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21.02 2,000.00 0 22.80 4,000.00 凯丰星睿股票策略 1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 14 其他 无 21.94 4,000.00 1,895,734 金 20.66 4,000.00 22.05 1,900.00 1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900,473 20.75 3,400.00 22.80 2,000.00 1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947,867 21.94 2,000.00 9 20.66 2,000.00 21.65 2,000.00 17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管理组合 保险公司 无 947,867 20.88 3,000.00 21.65 2,000.00 18 太平洋卓越臻惠一号产品 保险公司 无 947,867 20.88 3,000.00 22.00 25,800.00 1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12,227,488 20.65 25,800.00 2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21.01 1,500.00 0 20.80 1,800.00 2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0 20.65 2,300.00 22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无 22.60 1,500.00 710,900 23.50 2,200.00 23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22.50 3,000.00 2,654,028 22.00 5,600.0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24 其他 无 21.10 2,000.00 142,185 业(有限合伙) 小计 23,696,682 二、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类别 关联关系 (元/股) (万元) (股) 1 - - - - - - 三、无效报价报价情况 无效报价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类别 原因 (元/股) (万元) (股) 1 - - - - - - 合计 23,696,682 2、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认购价格优先,认购价格相同则 按认购金额优先,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均相同则按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对 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获配金额以及获配数量(上述原则以下简称“优先原 则”)。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根据以上配售原则形成最终配售结果,内容包括本次发行 的最终数量和发行价格、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名单及其获配数量和应缴纳的款项 等。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需要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1.10 元/股,发 10 行数量为 23,696,6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0.20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 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0,900 14,999,990.00 6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0,900 14,999,990.00 6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3 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3 期私 710,900 14,999,990.00 6 募证券投资基金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0,473 18,999,980.30 6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227,488 257,999,996.80 6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6 2,654,028 55,999,990.80 6 司 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凯 7 丰星睿股票策略 1 号证券投资私募 1,895,734 39,999,987.40 6 基金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947,867 19,999,993.70 6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 9 947,867 19,999,993.70 6 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管理组合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 10 947,867 19,999,993.70 6 平洋卓越臻惠一号产品 1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0,473 18,999,980.30 6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 12 142,185 3,000,103.50 6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3,696,682 499,999,990.20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 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 (八)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备案情况及关联关系核查 1、关于是否私募基金的核查 经核查: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 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备案。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方正证券盛世创富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11 计划、方正证券盛世创富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产品已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分别为 SLG202、SJZ791。 (2)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为 SLN687。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国泰基金-慧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国泰优选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蓝筹价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 泰多策略绝对收益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高分红策略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国泰基金- 慧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优选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蓝筹价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分别为 SJH357、SGT799、SLP369,其余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成长收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聚和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保基 金四一三组合、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银瑞信瑞丰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工银瑞信添福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工银瑞信添富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工银瑞信添泰混合型养老 金产品、工银瑞信添祥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工银瑞信添颐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国 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银瑞信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 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银如意养老 1 号企业年金集合 计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12 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5)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管山投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资管建信理财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资管尊 享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增进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 紫金科技创新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 中,华泰资管山投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资管建信理财 1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资管尊享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增进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分别为 SLA265、SLS371、SLV866、SLN653,其余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6)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凯丰星睿股票策略 1 号证券投 资私募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 续,备案号为 SJQ659。 (7)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管理 组合、太平洋卓越臻惠一号产品参与本次发行,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易方达基金 16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易方达基金-升昇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易方达基金-升昇 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易方达基金-升昇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上述产品已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分别为 SLB881、SLJ591、SL J612、SLJ650。 (9)认购对象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由华 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为 SD2351。 (1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13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 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2、关联关系核查 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在提交申购材料时均已做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 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主承销商及见证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上述认购对象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 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根据《认 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I 类、专业投资者 II 类、专业投资者 III 类、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 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金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中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 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 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 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6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4 7 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9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11 专业投资者 I 是 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均为专业投资者 I 类,均符合《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 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九)对认购资金来源的核查 本次申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 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的情形。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 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5 号楼 3701-3717 注册资本 823,210.139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施华 证券经纪(除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之外);证券投 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 事经营) 获配数量 710,900 限售期 6 个月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注册资本 699,365.580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 经营范围 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710,900 限售期 6 个月 3、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天辰(北 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3 号科研办公楼 6 层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明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 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经营范围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710,900 限售期 6 个月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勇胜 16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900,473 限售期 6 个月 5、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注册地址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海璐 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 经营范围 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2,227,488 限售期 6 个月 6、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 注册资本 26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崔春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654,028 限售期 6 个月 7、凯丰星睿股票策略 1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凯丰星睿股票策略 1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凯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2601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17 法定代表人 王东洋 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等业务) 获配数量 1,895,734 限售期 6 个月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注册资本 4,7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杨玉成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 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除 经营范围 可转换债券以外的各类债券品种),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 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 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947,867 限售期 6 个月 9、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管理组合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管理组合的管理人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于业明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经营范围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947,867 限售期 6 个月 10、太平洋卓越臻惠一号产品 太平洋卓越臻惠一号产品的管理人也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注册资本 13,244.2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900,473 限售期 6 个月 12、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 52 号滨海金融街 6 号楼三层 AL309 室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获配数量 142,185 限售期 6 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 12 名获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 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9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保荐代表人:王飞、曾丽萍 项目协办人:唐听良 其他项目组成员:宁文昕、迟元行、韩林均、李民昊 电话:0531-68889236 传真:0531-68889221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克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2 层 经办律师:郭芳晋、张淼晶 电话:010-85407666 传真:010-85407608 (三)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注册会计师:魏倩婷、王燕 电话:0531-82967573 传真:0531-68978060 (四)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注册会计师:胡乃忠、李满 20 电话:0531-82967573 传真:0531-68978060 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 1 伊廷雷 102,662,336 43.13% 76,996,752 2 苏东桥 9,447,500 3.97% - 3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4,928,725 2.07% - 4 刘银平 3,244,832 1.36% -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83,600 0.71% - 6 伊廷学 1,500,088 0.63% 1,125,06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 7 1,289,000 0.54% - 创业板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 法国兴业银行 1,049,700 0.4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澳银 9 899,254 0.38% - 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10 816,440 0.34% - 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27,521,475 53.57% 78,121,81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 1 伊廷雷 102,662,336 39.22% 76,996,752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227,488 4.67% 12,227,488 3 苏东桥 9,447,500 3.61% - 4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4,928,725 1.88% - 5 刘银平 3,244,832 1.24% - 6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54,028 1.01% 2,654,028 22 7 凯丰星睿股票策略 1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895,734 0.72% 1,895,734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83,600 0.64% - 9 伊廷学 1,500,088 0.57% 1,125,06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 10 1,289,000 0.49% - 创业板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41,533,331 54.07% 94,899,068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23,696,682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9,451,183 66.98% 159,451,183 60.92%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8,605,619 33.02% 102,302,301 39.08% 三、股份总数 238,056,802 100.00% 261,753,484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493,467,444.80 元,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会下降,公司的资本结 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变。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 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 结构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 23 发展。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4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金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注册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中国证监 会审核通过的《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核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0〕982 号)和金雷股份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 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注 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 监会审核通过的《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对 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 金雷股份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的授权和批准,并已获得中国证监 会的核准,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 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证 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发行实施细则》、《发行管理办法》、 25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审核通 过的《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询价、 定价、配售过程、缴款、验资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发行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发行实施细则》、《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符合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 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26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王 飞 曾丽萍 项目协办人签字:___________ 唐听良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李 玮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7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郭芳晋 张淼晶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刘克江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8 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 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会计师(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魏倩婷 王 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徐 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9 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 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会计师(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胡乃忠 李 满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徐 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0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 作报告; 3、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 电话:0531-76494368 传真:0531-7649436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电话:0531-68889236 传真:0531-68889221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31 (此页无正文,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