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82 号文核准,金雷科技股份 公司(下称“金雷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7,611,360 股。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泰证券”、“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金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 认为金雷股份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 6 月 12 日前施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自 2020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金 雷股份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金雷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9 月 23 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为 20.65 元/股。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21.10 元/股,相当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25.80 元/股的 81.78%。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696,682 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0.2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2,545.40 元 (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93,467,444.80 元。 (五)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 资金总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注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发行的有关议 案。2019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2020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的议案。2020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本次交易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20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020 年 6 月 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82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611,360 股新股。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 证监会的批准,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金雷科技股份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金雷科技股 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包括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剔除关联方的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规定条件的 26 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18 家证券公司、6 家保险机构,以及董事 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52 名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 申购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名新增认购对象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 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上述新增的 7 名认购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管)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牟俊尧 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营) 7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发行方案》报送后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中,不包括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 9:00 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上述 129 名符合 条件的认购对象发送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 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 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 围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同时《认购 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 确定、数量分配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信息。 (二)询价对象认购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2020 年 9 月 25 日(T 日)上午 9:00-12:00, 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 24 份申购报价单,申 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完整地提供了全部申购文件。 中泰证券与发行人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簿记建档。截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中午 12:00 时,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均按其申购比例缴纳了保证金,共收 到 19 个认购对象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共计 5,700.00 万元。 投资者的各档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锁定期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类别 关联关系 (月) (元/股) (万元) (股) 一、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 牟俊尧 自然人 无 - 21.00 1,500.00 0 2 高仁波 自然人 无 - 20.88 1,500.00 0 3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保险公司 无 - 20.70 1,800.00 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 - 4 保险公司 无 20.70 2,500.00 0 人分红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 - 5 保险公司 无 20.70 2,000.00 0 极成长型投资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 - 6 保险公司 无 20.70 2,000.00 0 盈回报投资账户 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6 22.60 1,500.00 710,900 8 六禾嘉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无 - 20.66 1,500.00 0 21.51 1,900.00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900,473 21.00 11,200.00 1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6 23.60 1,500.00 710,900 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 21.05 5,000.00 0 1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 20.65 5,000.00 0 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 21.02 2,000.00 0 22.80 4,000.00 凯丰星睿股票策略 1 号证券投资私募 14 其他 无 6 21.94 4,000.00 1,895,734 基金 20.66 4,000.00 22.05 1,900.00 1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900,473 20.75 3,400.00 22.80 2,000.00 1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6 21.94 2,000.00 947,867 20.66 2,000.00 21.65 2,000.00 17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管理组合 保险公司 无 6 947,867 20.88 3,000.00 21.65 2,000.00 18 太平洋卓越臻惠一号产品 保险公司 无 6 947,867 20.88 3,000.00 22.00 25,800.00 1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12,227,488 20.65 25,800.00 2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 21.01 1,500.00 0 20.80 1,800.00 2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 0 20.65 2,300.00 22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无 6 22.60 1,500.00 710,900 23.50 2,200.00 23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6 22.50 3,000.00 2,654,028 22.00 5,600.0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24 其他 无 6 21.10 2,000.00 142,185 企业(有限合伙) 小计 23,696,682 二、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 锁定期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类别 关联关系 (月) (元/股) (万元) (股) 1 - - - - - - - 三、无效报价报价情况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类别 无效报价原因 (元/股) (万元) (股) 1 - - - - - - 合计 23,696,682 (三)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的原则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认购价格优先, 认购价格相同则按认购金额优先,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均相同则按时间优先的原 则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获配金额以及获配数量(上述原则以下 简称“优先原则”)。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根据以上配售原则形成最终配售结果,内容包括本次发行 的最终数量和发行价格、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名单及其获配数量和应缴纳的款项 等。 (四)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需要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1.10 元/股,发 行数量为 23,696,6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0.20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 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0,900 14,999,990.00 6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0,900 14,999,990.00 6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 3 710,900 14,999,990.00 6 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0,473 18,999,980.30 6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227,488 257,999,996.80 6 6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54,028 55,999,990.80 6 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凯丰星睿股 7 1,895,734 39,999,987.40 6 票策略 1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947,867 19,999,993.70 6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 9 947,867 19,999,993.70 6 人寿股票定增管理组合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卓越 10 947,867 19,999,993.70 6 臻惠一号产品 1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0,473 18,999,980.30 6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2 142,185 3,000,103.50 6 限合伙) 合计 23,696,682 499,999,990.20 -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 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注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获配对象的出资来源情况 主承销商查阅了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以及发行对象出 具的《承诺函》,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进行了核查。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申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 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其资金来源合法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发行 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关于是否私募基金、关联关系及投资者适当性的核查情况 1、关于是否私募基金的核查 经核查: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 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备案。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方正证券盛世创富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方正证券盛世创富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产品已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分别为 SLG202、SJZ791。 (2)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为 SLN687。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国泰基金-慧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国泰优选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蓝筹价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 泰多策略绝对收益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高分红策略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国泰基金- 慧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优选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蓝筹价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分别为 SJH357、SGT799、SLP369,其余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成长收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聚和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保基 金四一三组合、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银瑞信瑞丰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工银瑞信添福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工银瑞信添富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工银瑞信添泰混合型养老 金产品、工银瑞信添祥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工银瑞信添颐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国 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银瑞信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 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银如意养老 1 号企业年金集合 计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5)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管山投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资管建信理财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资管尊 享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增进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 紫金科技创新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 中,华泰资管山投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资管建信理财 1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资管尊享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增进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分别为 SLA265、SLS371、SLV866、SLN653,其余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6)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凯丰星睿股票策略 1 号证券投 资私募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 续,备案号为 SJQ659。 (7)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管理 组合、太平洋卓越臻惠一号产品参与本次发行,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易方达基金 16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易方达基金-升昇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易方达基金-升昇 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易方达基金-升昇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上述产品已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分别为 SLB881、SLJ591、SL J612、SLJ650。 (9)认购对象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由华 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号为 SD2351。 (1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 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2、关联关系核查 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在提交申购材料时均已做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 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主承销商及见证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上述认购对象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 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根据《认 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I 类、专业投资者 II 类、专业投资者 III 类、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 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金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中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 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 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 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6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7 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9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1 专业投资者 I 是 限合伙)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均为专业投资者 I 类,均符合《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 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七)缴款与验资 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向上述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金雷科 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 入中泰证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账户。2020 年 10 月 1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0)第 371ZC00369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0 年 10 月 9 日,中泰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 转了认股款。2020 年 10 月 1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371ZC00370 号),确认本次 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金雷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4 99,999,990.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532,545.40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93,467,444.8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3,696,682.00 元,计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69,770,762.80 元。 综上,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过程、缴款、验资和投 资者适当性核查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注册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以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0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发行人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进行了公告。 2020 年 6 月 4 日,发行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金雷科技股份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82 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管理办法》、《注册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主承销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 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金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注册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中国证监 会审核通过的《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核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0〕982 号)和金雷股份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 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注 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 监会审核通过的《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对 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曾丽萍 项目协办人: 唐听良 法定代表人: 李 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