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 日上午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金雷科技 股份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伊廷雷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 加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人 共 18 名 , 所 持 股 份 110,879,5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360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授 权 代 表 人 共 4 名 , 所 持 股 份 108,052,3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28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 名,所持股份 2,827,202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80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 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44,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92,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56%;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3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0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44,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92,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56%;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3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0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44,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92,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56%;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3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0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44,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92,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56%;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3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0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2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 反对 5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5%;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67,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990%; 反对 5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86%;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4%。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6、《关于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44,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2%;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92,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56%; 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868%;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7、《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44,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92,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56%;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3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0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8、《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51,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8%;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99,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32%;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39%;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3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44,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92,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56%;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3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0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1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44,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92,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56%; 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15%;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3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44,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92,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56%;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3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0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0,844,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792,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56%; 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15%;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3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芳晋、张淼晶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