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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雷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17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雷股份
股票代码:300443




信息披露义务人:伊廷雷及其一致行动人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的程序或取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股份转让:山东财金就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完成有权主管部门审批。

   本次发行:①山东财金就本次认购完成有权主管部门审批;②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③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种类 ........................................... 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6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8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 12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及股份转让的其他安排 ..... 14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 14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 14
       八、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 1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8
       一、备查文件 ................................................................................................................. 18
       二、备置地点 ................................................................................................................. 18




                                                                      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金雷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标
                                指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的公司
                                     伊廷雷(包括伊廷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方          指   告书以伊廷雷先生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
                                     作并报送)
收购人、山东财金、受让方        指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伊廷雷分两次向山东财金转让上市公司39,263,01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0%),同时,
本次股份转让                    指   伊廷雷将在第一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其持有的上
                                     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山东省财金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行使
                                     指金雷股份向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本次发行                        指
                                     55,636,620股股票的行为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表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决权委托、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取得及巩固金雷股份控制权的行为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伊廷雷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指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伊廷雷附条件
                                     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与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指   司签署的《关于金雷科技股份公司2021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伊廷雷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120319720211****
住所/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伊廷雷和刘银平为夫妻关系,伊廷雷和伊廷学为兄弟关系,根据
一致行动关系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伊廷雷、刘银平、伊
                   廷学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金雷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
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持有或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的情况。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为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引入山东省财金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和挖掘公司资产
潜力。山东财金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后,可以在业务发展、资金等方面利用
优势地位和资源为上市公司提供支持,进一步拓展上市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
司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推动公司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伊廷雷先生与山东财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伊廷雷先生拟分两次向山东财金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39,263,0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0%。其中第一次协议转让25,665,580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81%)。在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第二次协议转让
相关股份符合转让条件后,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山东财金转让13,597,439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9%),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除通过本
次权益变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将根
据市场情况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种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拥有的权益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
                                                                股份性质
义务人          量(股)                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996,752
伊廷雷            102,662,336                39.22%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665,5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刘银平              3,244,832                1.24%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44,8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0,088
伊廷学              1,500,088                0.57%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条件股份       78,496,840
合计              107,407,256            41.03%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910,41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包括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情
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

       2021年7月16日,伊廷雷与山东财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合计持有的金雷股份39,263,019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分两次转让给山东财
金。

       1、第一次股份转让

       伊廷雷向山东财金转让上市公司25,665,5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81%),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4.07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7,442.63万元。

       2、第二次股份转让

       伊廷雷向山东财金转让上市公司13,597,43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9%)。交易价格由双方在相关股份符合转让条件后,依据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届时双方应签订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并相互配合办理将上述股份过户给山东
财金的相关手续。




                                         6
     在上述拟转让股份正式过户至山东财金名下前(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出示的登记凭证为准),上市公司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拆分股
份、配股等除权事项发生总股本变动的,则拟转让股份的数量与价格相应调整。
如出现此情形时,股份转让款的总金额维持不变。

     (二)表决权委托
         根据山东财金与伊廷雷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自第一次
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伊廷雷将另外持有的金雷股份38,000,000股股份(占金雷
股份总股份的比例为14.52%)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单方撤销且无偿地委托给山
东财金行使。
     若因山东财金原因导致第二次股份转让未能在相关股份符合转让条件之日
起6个月内完成,则伊廷雷终止表决权委托。

     本次权益变动前,伊廷雷直接持有金雷股份102,662,336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39.22%。本次权益变动后,伊廷雷持有金雷股份63,399,317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22%。

     前述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如下所示:
                                           第一次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后持股
信息披          转让前持股情况                                               第二次转让后持股情况
                                                       情况
露义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人
           (股)          (%) 例(%)     (股)    (%) 例(%)         (股)       (%) 例(%)
伊廷雷     102,662,336     39.22   39.22   76,996,756   29.42    14.90     63,399,317     24.22      9.70
伊廷雷
及一致     107,407,256     41.03   41.03   81,741,676   31.23    16.71     68,144,237     26.03    11.52
行动人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与山东财金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签署了《关于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如在“(一)协议转
让”相关事项完成后,按照协议约定的发行数量计算,本次股票认购事项前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                    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股)         (%)          (%)        (股)            (%)         (%)




                                                 7
伊廷雷       63,399,317        24.22             9.70   63,399,317      19.98          19.98
伊廷雷及
其一致行    68,144,237       26.03      11.52   68,144,237       21.47       21.47
动人
注: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61,753,484 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
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317,390,104 股。
注:第二次股份转让及山东财金认购上市公司定增股份完成,致使山东财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伊廷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差额达到8%时,上述表决权将终止。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7月16日,山东财金与伊廷雷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伊廷雷

     (一)交易方案

     1、股份转让交易及转让款的支付

     (1)交易安排及交易价格

     在相关股份可以转让的前提下,乙方拟分两次向甲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合
计39,263,0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0%。具体如下:

     第一次乙方转让25,665,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81%),本次交易按
照公司总市值89.17亿元的交易价格进行(34.07元/股),总交易金额87,442.63
万元。

     第二次乙方转让13,597,4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9%),本次转让以
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交易价格由甲乙双方在相关股份符合转让条件后,
依据相关规定协商确定,届时甲乙双方应签订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并相互配
合办理将上述股份过户给甲方的相关手续。

     在上述拟转让股份正式过户至甲方名下前(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示的登记凭证为准),上市公司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拆分股份、
配股等除权事项发生总股本变动的,则拟转让股份的数量与价格相应调整。如
出现此情形时,股份转让款的总金额维持不变。

     (2)转让款支付




                                             8
    每一次交易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出具的合规性确认函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次交易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2、乙方表决权安排

    乙方确认并承诺,自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应将另外持有的金
雷股份38,000,000股股份(占金雷股份总股份的比例为14.52%)(以下简称“委
托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单方撤销且无偿地委托给甲方行使。

    (1)表决权委托范围

    乙方同意将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提案权等除收益权和股份财产
性权利之外的权利全权委托给甲方行使。甲方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届时
有效的章程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

    ①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

    ②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③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
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但涉及股份所有权、收益权、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委托股份的处分
事宜的事项除外。

    (2)委托期限

    委托股份的表决权委托期限自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生效,至下列条
件之一成立时解除:

    ①第二次股份转让及甲方认购上市公司定增股份完成,致使甲方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差额达
到8%。

    ②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期限届满。

    ③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第二次股份转让未能在相关股份符合转让条件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则乙方有权终止表决权委托。

    (3)本协议约定的委托股份在正式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发生送股、配股、




                                  9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的获配股份的表决权亦自动全权委托给甲方。

    (4)在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且乙方委托表决权后,甲方将成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乙方认可甲方控股股东地位,将积极配合甲方对上市公司的管理。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持有的其余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甲
方之外的他人行使。

    3、公司治理架构

    自甲方成为金雷股份控股股东后,乙方表决权委托终止前,上市公司董事
会设9名董事,甲方提名六名董事(其中包含两名独立董事),其余三名董事
(其中包含一名独立董事)由乙方提名。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甲方提名一
名监事,1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另一名监事由乙方提名。

    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甲方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后,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票不超过5,563.67万股,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进一步巩固控股股东地位。

    (2)乙方将全力配合甲方顺利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积极
协调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保障甲方及上市公司利益。

    (二)交易安排

    1、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开始对上市公司进行法律、财
务、业务等尽职调查,乙方应协调上市公司全力配合上述尽职调查工作。甲方
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完成后,双方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甲方聘
请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和甲方审核签订协议原则上在本协议生效后的6个月内完
成。

    2、甲方应尽快办理完毕审批手续,其后,双方共同向交易所及中登公司提
交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三)其他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取得金雷股份控制权前,除非经甲方书面同
意,上市公司将按照其一贯的做法和适用的法律经营其业务,经营、使用、维
护、维修其资产,并尽最大努力保存其完整的业务构架、维持其员工所提供的




                                  10
服务,及与其客户、贷款人、供应商及其他与其进行交易和建立业务关系的人
士保持正常的关系。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上市公司仅在正常及通常的业务过
程中经营其业务,不得做出在正常及通常的业务过程中例行支付以外的任何支
出,不新增任何通常业务之外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种类的借款、贷款、
资金拆借、关联方资金占用、应付款项、付款义务、偿还义务)、担保、违规
担保、资产购买/售卖/租赁/转移/处置及其他资金支出、资源转移的事项,以及
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前,乙方应及时将有关
对上市公司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
他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3、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署后至本次收购完成或终止本协议期间,乙方就
本次收购事宜及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事宜,不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协商洽谈或签
署任何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合同、协议或安排等。

    4、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有权立即对上市公司及乙方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隐
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协议的订立、执行、效力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
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有关产生争议的条
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继续履行。

    6、乙方承诺,在甲方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将配合甲方长期、稳定控制
上市公司,不采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不采取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包括但不限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与
第三方一致行动、将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表决权委托给
第三方、接受第三方的表决权委托而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等行为。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如下所有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1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2、甲方就本次收购完成有权主管部门的审批。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7月16日,山东财金与金雷股份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乙方: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目标股票的认购

    双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55,636,620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
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分红、
配股或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
整。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2、认购价格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乙方认购目标股票的价格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22.44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分红、配股或将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认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认购款的支付方式




                                    1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确定的认购数量和认购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在本次发行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甲方聘请
的主承销商将根据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向乙方发出认购股款缴纳通知
书,乙方应当按照缴纳通知书所载明的缴款期限,按照甲方确定的具体缴款日
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股份认购款支付至主承销商为甲方本次发行开立的专门
银行账户。

    4、费用承担

    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及双方因准备、订立及履行本协议
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自承担。

    (三)股票交割

    乙方依约缴纳目标股票认购款项后,甲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结算
公司规定的程序,将乙方实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目标股票,通过结算公司的证券登
记系统登记至乙方名下,以实现目标股票的交割。

    (四)目标股票的限售期

    1、乙方确认并承诺,根据本协议认购的目标股票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解除限售之日止,乙方就其所认购的
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
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乙方因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票
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甲方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锁
定承诺,办理股份锁定有关事宜。

    3、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作出监管意见,乙方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有关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
以执行。乙方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的
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五)本协议生效条件




                                  13
     本协议在如下所有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协议及本次发行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乙方就本次认购完成有权主管部门审批;

     4、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5、乙方与伊廷雷于2021年7月16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中约定的第二次股权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及股份转让的其他安
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转让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
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的程序或取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 伊廷雷与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山东财金就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完成有权主管部门审批。

     (2)山东财金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①山东财金就本次认购完成有权主管部门审批;

     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③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合理
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山东财金具备受让人的资格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八、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




                                    14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
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原件及所提及的协议;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伊廷雷




                                                      年       月      日




                                 1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济南市
股票简称               金雷股份                  股票代码                  30044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山 东 省济 南市 钢城 区
                 伊廷雷
称                                               地                        双元大街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增加□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减少■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注:
                        1、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伊廷雷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山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 可 东 财 金 转 让 上 市 公 司 25,665,580 股 股 份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多选)                  9.81%),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伊廷雷先生将另外持有的金
                        雷股份38,000,000股股份(占金雷股份总股份的比例为14.52%)所对
                        应的表决权不可单方撤销且无偿地委托给山东财金行使。
                        2、第二次股份转让:伊廷雷先生向山东财金转让上市公司13,597,43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9%)。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终止表决权委托:第二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山东财金发行股票55,636,620股,第二次股份转让
                        及山东财金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完成之日起,伊廷雷先生与山东财
                        金之间的表决权委托解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07,407,256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41.03%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变动数量(第一次股权转让):减少25,665,580股
                        变动比例(第一次股权转让):降低9.81%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第二次股权转让):减少13,597,439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第二次股权转让):降低5.19%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不变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降低4.56%
                        变动后数量:68,144,237股
                        变动后比例:21.47%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有 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
权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方式: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非公开发行股份被动稀释及表决权恢
时间及方式              复




                                                20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个 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该 上 市 是□ 否■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21
(本页无正文,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伊廷雷




                                                  年       月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