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29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拟
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
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
发表了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校生
罗新华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