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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乐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21-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定乐凯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乐凯新材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乐凯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551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4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8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2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475.99 万元,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53.01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0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已变更为“乐凯新材电子材料
 1        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       8,053.01
                                                      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00.00

       二、拟调整募投项目“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的基本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一)“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四川乐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
山区成眉石化园区,项目内容为建设电磁波屏蔽膜、压力测试膜等产品研发与生
产基地。

    项目预计投资 21,719.1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共计 17,191.60 万元,流动资
金 4,527.58 万元。建设投资包括建筑工程投资 7,861.18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6,792.8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537.57 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9,235.14 万
元,差额部分以自筹方式补足。

    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计划 2020 年 12 月建成投产。

    (二)实施进度调整情况及原因

    公司“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
月,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设备设计加工、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工程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试车等过程。截至目前,该项目厂房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设备
安装工作。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及项目施工地地质和天气因素影响,该项目厂房
建设严重落后计划进度,未在 2020 年 12 月建成投产。截至 2020 年底,项目累
计投入金额为 5,376.98 万元,投资进度为 24.76%,其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049.61 万元,投资进度为 43.85%。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备安装、电子功能材料新产品生产工
艺调试及试车等工作,公司决定调整“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
项目”建成投产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如下:

           项   目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业基地(一期)项目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
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进行调整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
进度。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
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较
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
行调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募投
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相   晖                      刘    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