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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云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11-0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浩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以及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浩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60 号文核准,浩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945,368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98 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479,188.64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6,009,583.77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344,469,604.87 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股票发行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含税)249,945.3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219,659.50 元,考
 虑发行费用相关的进项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573,972.48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5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可实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
                                             募集资金金额    际使用金额

视频图像信息大数据及深度智能分   22,874.69      11,391.77      11,391.77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析系统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员会 160113611010003

综合安保社会化运营平台及公共安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4,204.66   11,484.30   11,484.30
全智能终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员会 160113611010002

监狱大数据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技术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6,143.97    1,671.85    1,671.85
改造项目                                                             员会 160113611010001

补充流动资金                     14,776.68   10,500.00    9,909.48

  合   计                        68,000.00   35,047.92   34,457.40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投资进度原因,在项目实施期
 间将会出现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
 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循环滚动后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
 20,000 万元。投资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得超过
 12 个月。
        (四)决策程序
        本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
发表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
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
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披露购买产品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银行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
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
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
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
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银行产品投资,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
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
认购主 受托人 是否关联 产品类 委托理财                   报酬确定方 实际收回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
  体     名称   交易     型     金额                         式     本金金额
                                                                             金额
       中信银                                                  本金及收益
       行股份                                                  于产品到期
                          保本浮
浩云科 有限公                              2017 年 9 2018 年 4 日后 0 个工
                   否     动收益、3,500.00                                 3,500.00 73.59
  技   司广州                               月 29 日 月 4 日 作日内根据
                          封闭式
       番禺支                                                  实际情况一
         行                                                      次性支付
                                                               本金及收益
       中信银
                                                               于产品到期
       行股份             保本浮
浩云科                                     2018 年 4 2018 年 8 日后 0 个工
       有限公      否     动收益、3,900.00                                 3,900.00 50.08
  技                                        月 20 日 月 6 日 作日内根据
       司广州             封闭式
                                                               实际情况一
         分行
                                                                 次性支付
                                                                本金及收益
       中信银
                                                                于产品到期
       行股份             保本浮
浩云科                                     2018 年 8 2018 年 11 日后 0 个工
       有限公      否     动收益、3,900.00                                    -      -
  技                                        月 10 日 月 29 日 作日内根据
       司广州             封闭式
                                                                实际情况一
         分行
                                                                  次性支付

       七、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循环滚动后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 20,000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循环滚动后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 20,000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
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
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循环滚动后累计发生
额不得超过 20,000 万元。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浩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肖   雁                            张     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