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9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以
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
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及
议案的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茅庆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
式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安科技”)
的发展,保障其经营的资金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向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含)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自每一笔款项实际汇入控股子公司账户之日起算),本次财务
资助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目前润安科技经营正常稳定且持续向好。公司将在
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加强对润安科技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
管理等风险控制,且润安科技其他主要经营股东钟裕山(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同意按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润安科技股权比例为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确保了公司资金安全,且本次财务资助按照同期银行
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30%(具体以每一笔款项实际借支时市场情况而定)收取
借款利息,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前述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总体安排。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
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
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以及监
事 会 的 审 核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