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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云科技:更正公告2021-07-05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浩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以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
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经事后审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笔误导致其中关于回购
价款数据有误,现将有关情况更正如下:
    一、《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之“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更正前: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18 年股权
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
锁条件是以公司 2016 年不含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根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并审计报告》
明确的公司业绩,公司 2020 年实现的不含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预留部分第
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公司 170 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7,475,616 股限制性股票,并向其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5,834,969.84 元。
    同时,因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 25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
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注销该 2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合计 925,004 股限制性股票、向其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936,463.47 元。
    综上,公司需回购注销合计 8,400,620 股限制性股票,并向相关激励对象
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8,771,433.31 元。
    更正后: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18 年股权
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
锁条件是以公司 2016 年不含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根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并审计报告》
明确的公司业绩,公司 2020 年实现的不含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预留部分第
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公司 170 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7,475,616 股限制性股票,并向其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6,548,181.17 元。
    同时,因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 25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
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注销该 2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合计 925,004 股限制性股票、向其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3,291,234.11 元。
    综上,公司需回购注销合计 8,400,620 股限制性股票,并向相关激励对象
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9,839,415.28 元。
    二、《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之“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浩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之“六、监事会意见”
    更正前:
    1、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18 年股
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
解锁条件是以公司 2016 年不含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根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并审计报
告》明确的公司业绩,公司 2020 年实现的不含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预留部
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公司应回购注销 17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三个
解锁期、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7,475,616 股限
制性股票,并向其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5,834,969.84 元。
    2、同时,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及《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 2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
回购注销该 2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925,004 股限制性股票,并
向其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936,463.47 元。
    综上,公司应回购注销上述 19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8,400,620 股限制性股票,并向相关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8,771,433.31
元。
       更正后:
    1、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18 年股
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
解锁条件是以公司 2016 年不含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根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并审计报
告》明确的公司业绩,公司 2020 年实现的不含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预留部
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公司应回购注销 17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三个
解锁期、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7,475,616 股限
制性股票,并向其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6,548,181.17 元。
    2、同时,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及《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 2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
回购注销该 2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925,004 股限制性股票,并
向其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3,291,234.11 元。
    综上,公司应回购注销上述 19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8,400,620 股限制性股票,并向相关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9,839,415.28
元。
       三、《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九、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及《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之“七、独立董事意见”
       更正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1、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19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8,400,620
股限制性股票,并向相关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8,771,433.31 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部分全
部实施完毕。
    更正后: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1、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19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8,400,620
股限制性股票,并向相关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合计 29,839,415.28 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部分全
部实施完毕。
    四、《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公告首段
    更正前: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未能达到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时有 25 名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回购注销前述 195 名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400,62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因此需
向 该 195 名 获 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激 励 对 象 支 付 回 购 价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28,771,433.31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更正后: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未能达到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时有 25 名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回购注销前述 195 名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400,62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因此需
向 该 195 名 获 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激 励 对 象 支 付 回 购 价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29,839,415.28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款”之“(三)回购
价款”
    更正前:
    就上述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95 名原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依照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向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袁小康
等 195 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计 28,771,433.31 元。同时根据公司 2018 年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 195 名原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
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现因其所持
限制性股票并未获得解除限售,故本次回购注销上述 195 名原激励对象所持限
制性股票时,其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更正后:
    就上述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95 名原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依照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向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袁小康
等 195 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计 29,839,415.28 元。同时根据公司 2018 年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 195 名原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
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现因其所持
限制性股票并未获得解除限售,故本次回购注销上述 195 名原激励对象所持限
制性股票时,其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五、《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之“(二)本次回购
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更正前:
    2、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2018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其余 19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以
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拟向 195 名激励对象支付
回购价款合计 28,771,433.31 元。
    更正后:
    2、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2018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其余 19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以
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拟向 195 名激励对象支付
回购价款合计 29,839,415.28 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其
他内容不变,律师事务所已根据更正后的内容重新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详
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更
新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此
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