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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云科技:关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的公告2021-09-10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之日起生效。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
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在着合同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南方电网调
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广州签订了《调峰调频公司虚拟仿
真实训室等场地租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广州市番禺
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天安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22号楼1楼,面积1,112㎡,租赁用
途为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仿真实训室等场地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
年10月7日起至2024年4月6日止,租金总额为人民币4,280,021.28元(含税)。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MA516M974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国刚
    注册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76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东星路100号208室
    经营范围:投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调峰调频电厂;电力购销、天然
气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和电网运行辅助服务业务;购销、调试、修理、检测及
试验电力设备、电力物资器材;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
术监督、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和与电力相关的内部员工
培训服务;相关的物业管理、调峰调频电厂后勤服务、房产租赁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的交易情况如下:

            期间             交易金额(元)        占当年度总营收的比重

        2018年                 350,454.55                   0.05%
        2019年                1,424,807.97                  0.18%
        2020年                1,490,307.95                  0.29%
    4.公司认为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天安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 22
号楼 1 楼
    2.租赁面积:1,112 ㎡
    3.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7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6 日止
    4.租金及付款方式:租金总额 4,280,021.28 元(含税),按每半年支付。
    5.租赁用途: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仿真实训室等场地使用,未经
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6.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6.1 收取房屋租金和依据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收取的费用。
    6.2 如果对租赁房屋设定抵押权或者转让租赁房屋的,应提前 90 日书面通
知乙方。
    6.3 合同期满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至少提前 90 日书面通知乙方。
    6.4 保证有权出租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及房屋设施、物品。
    7.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7.1 依据本合同享有租赁房屋使用的权利,但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
房屋设施、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7.2 本合同履行完毕或因故解除、终止的,乙方应在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
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租赁房屋给甲方。
    7.3 如甲方转让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租赁房屋的权利。
若乙方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受让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甲方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
合同甲方所有义务,本合同在租赁存续期间对乙方有效。
    7.4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
他费用。
    8.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9.违约责任
    9.1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房屋或者房屋设备设施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
付月租金额 0.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额的 100%。
    9.2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付款违
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从迟延后的第一天起,每天按逾期支付款总额的 0.1‰
累计计算,上述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实际发生额的 100%。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可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
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在着合同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须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甲乙双方签订的《调峰调频公司虚拟仿真实训室等场地租用合同》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