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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云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茅庆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
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 2021 年度内任职的独立董事李华毅先生、陈湘先生和余阳先生共同向
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明确审核意见。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天健审〔2022〕
7-232 号《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1,614,954,433.3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18,402,819.75 元,2021 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46,383.01 元。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广大股东,使其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同时综合考量公司未来业务
的持续发展,2021 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的总股本 684,095,079 股扣除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7,578,000 股后股本 676,517,079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147,756.19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
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不变、总额进行相应调整的原则进
行调整。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预案发表了审核
意见。
    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及
内部控制的自查工作,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前述报告。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的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内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茅庆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 司 2021 年 内 部 董 事 薪 酬 情 况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雷洪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 司 2021 年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情况。”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 年内部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茅庆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2 年内部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雷洪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2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公司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
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独立董
事的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同意,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同意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
见、同意续聘的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如下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
   鉴此,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关规定。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
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
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增加公司
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
约束力。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
登记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修订了部分监管规则,公司拟根
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修订了部分监管规则,公司拟根
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修订了部分监管规则,公司拟根
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
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鉴于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修订了部分监管规则,公司拟根
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修订了部分监管规则,公司拟根
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
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发行相应股份。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4、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
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
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
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
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
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
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
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一切协
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
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
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
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
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
证本次小额快速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
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
定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
快速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广州市番禺区番禺
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 22 号楼 307 会议室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