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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云科技: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系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的总股本 684,095,079 股扣除回购专
户持有的股份 7,578,000 股后的股本 676,517,0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147,756.19 元(含
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578,000 股。根据
《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
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7,578,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计算如
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每 10 股实际现金分红金额*
本 次 实 际 参 与 权 益 分 派 的 股 本 / 公 司 总 股 本 = ( 0.15*676,517,079 )
/684,095,079=0.148338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14834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户持有的股
份数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
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1 年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派方案: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578,000 股后的
676,517,0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4、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2020 年 7 月 28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截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
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上述两个回购方案已分别实施完成,公司分别回购
了公司股份 5,704,800 股和 1,873,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2020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和《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90),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578,000 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578,000 股不享
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66                        茅庆江

       2                   01*****000                        雷洪文

       3                   01*****439                        袁小康

       4                   01*****021                         徐彪

       5                   01*****177                        茅屏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7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7,578,000 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每 10 股实际现金分红金额*
本 次 实 际 参 与 权 益 分 派 的 股 本 / 公 司 总 股 本 = ( 0.15*676,517,079 )
/684,095,079=0.148338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1483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 22 号楼 101
房
     咨询联系人:李淼淼、甘春平
     咨询电话:020-34831515
     传真电话:020-3483141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
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