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
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会计政策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