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4-2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结构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
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1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 会:
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 5 人)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 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即 6 人)时;……
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
2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3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
立董事。 名为独立董事。
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不设副董事长。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
4
长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名。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均由董事担
生和罢免。 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
罢免。
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
5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