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汉邦高科: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2022-07-25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2-05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 7,138,96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935%)协议转让给黄孕钦先生的股份过户登记已完成。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立群先生变更为无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收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的书面通知,
称其已将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 7,138,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2.3935%)协议转让给黄孕钦先生,并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
让”)。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王立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029,40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8.056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立群先生变更为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2020 修正)》(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主要如下:

                                    1
    1、《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
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
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
重大影响的股东;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
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以实际
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
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
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前,王立群享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 10.4501%,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公司单一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后,根据公司 2022 年 7 月 20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信息分
析计算,公司前五大有表决权的股东持股比例将变为:8.0566%、4.5063%、
2.3935%、2.2762%和 0.6697%。公司股份表决权较为分散,不存在持股 50%以上
的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的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由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表决每名董事均具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共 12 名,其中独立
董事 6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公司目前不存在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
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任选的情形,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董
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

                                   2
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如前所述,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
股份表决权较为分散,单一股东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足
够重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将不存在《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单一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仍
为王立群先生。

    三、   本次协议转让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立群先生。本次协议
转让后,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王立群先生仍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
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