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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软件: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2-17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软件        公告编号:2018-106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对《公
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公司章程》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由杭州创业软件集团有限          发行人由杭州创业软件集团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杭州创业软件集团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杭州创业软件集团
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 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
继;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继;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许可经营项目:医疗器械生产,医 围:增值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疗器械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电子计算 物联网技术、数据处理技术与信息技术
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成果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
转让;电子计算机的安装、维修;智能 疗器械生产(详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楼宇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子计算机及 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限批发,
配件的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与 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
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安装 营企业许可证》)。电子计算机软件的
工程、声频工程、专业灯光工程、专业 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成果转让,电
音响工程、舞台机械工程。(最终以登 子计算机的安装、维修,智能楼宇工程、
记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
                                   电安装工程、灯光工程、音响工程、舞
                                   台机械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子计算机
                                   及配件的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收购本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
                                      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报》或《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媒体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      露的信息。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
相应的分割。                         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
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上公告。     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
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                                 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在《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上公 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     的最低限额。
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
在《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公告。 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
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 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
债权进行登记。                       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
进行清偿。                         进行清偿。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
司将依据规定尽快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