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4-2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暨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创业
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慧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情况
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8 年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北京
童康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童康”)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000 万元、与浙江美康网新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网新”)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500 万元,与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
达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650 万元,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
其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50 万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发生关联 实际发生关联 占同类交易金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元) 交易金额(元) 额的比例(%)
北京童康医
接受软件咨询
疗信息技术 联营企业 10,000,000.00 6,654,960.57 1.70
服务
有限公司
浙江美康网 5,000,000.00
采购软件产品 0 1.27
新云健康科 [注 1]
联营企业
技股份有限
出售软件产品 5,000,000.00 2,000,000.00 0.16
公司
1
实际控制人 同一控制 收取房屋租赁
2,500,000.00 1,959,781.06 0.15
控制的其他 下的企业 费及物业费
企业及其联 及其联营 78,720.90
营企业 企业 出售软件产品 0 0.01
[注 2]
注 1、注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4 条的规定:上市公
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为
2,071,817,636.15 元,上述两笔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
2、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预计发生关联 实际发生关联 占同类交易金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容 交易金额(元) 交易金额(元) 额的比例(%)
购买硬件产
品、接受监控 500,000.00 93,103.45 0.02
浙江建达科
周建新控制 维护服务
技股份有限
的企业 出售软件产
公司
品、提供 IT 6,000,000.00 5,127,746.97 0.40
运维服务
(二)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对创业慧康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相关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等文件,对创业慧康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核查。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创业慧康2018年度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
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情况
(一)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
体预计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型 预计交易金额(元)
北京童康医疗信息技术有限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10,000,000.00
公司
2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10,000,000.00
浙江美康网新云健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5,000,000.00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500,000.00
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10,000,000.00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5,000,00.00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及其联营企业
收取房屋租赁费及物业费 2,500,000.00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童康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童康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318108679P
法定代表人:谢征
设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56 号 26 号楼一层中 B019-1 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
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资产管理;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计算
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教
育咨询(不含中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因北京童康系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北京童康 40%股权,
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北京童康为本公
司关联法人。
2、浙江美康网新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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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浙江美康网新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MA281FNT87
法定代表人:邹炳德
设立时间:2016 年 01 月 25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启明南路 289 号 1 号楼 502 室
经营范围:健康检测设备、康复、保健类电子产品的研发;医疗器械、电子
产品及配件、机械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化妆品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
计算机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网络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因美康网新系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美康网新 10%的股
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美康网新为本
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19572798X
法定代表人:周建新
设立时间:1999 年 1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0,000.0001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20 号 1 号楼 10-12 层
经营范围:服务:自动柜员机、金融机具设备、自助终端设备、计算机及电
子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安装,计算机软件、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工程、电
子和智能化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机电安装系统工程的设计、集成、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机房设计,自动柜员机、金融机具设备、自助终端
设备、计算机及电子设备租赁;批发、零售:自动柜员机,金融机具设备,自助
终端设备,计算机及电子设备;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
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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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2017 年 2 月 8 日,公司完成与杭州博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现更名为杭州慧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其原实际控制
人周建新成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同时,浙江
建达为周建新实际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的规定,浙江建达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联营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葛航先生,公司预计将与葛航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发生房屋租赁交易,鉴于公司与葛航先生任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产生单笔金
额交易金额均较小,故将葛航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统一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的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关联关系说明:葛航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葛航先生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联营企业为本
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
类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
可以利用各自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
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创业慧康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相关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等文件,对创业慧康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5
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创业慧康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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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戚科仁 甘 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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