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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慧康: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19-03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
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
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催收无
结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4,567,076.85 元,其中 4,181,576.85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
434,972.25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过长,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
但目前该部分款项仍然催收无果,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
公司对上述的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公司对追讨欠款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
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核销影响 2018 年的损益金额为 385,500 元。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真
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其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资产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资产核销事项在董
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资产核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
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产核
销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资产核销。
    六、监事会对本次资产核销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
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公司会计政策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