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 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事先审阅了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相关材料,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将所持苏州网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18%的股权,按照 4,600 万元的交易 对价转让给苏州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事宜,经事前认真审阅,一致认为该事项有 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情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凌 云 江乾坤 杨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