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8-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慧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创业慧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79,806,75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51 元,募集资金总额 1,317,609,591.09 元,扣除各项不
含税发行费用 28,839,230.3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8,770,360.74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2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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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1 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康云服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 68,502.34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6,555.29
3 总部研发中心扩建和区域研究院建设项目 23,795.85
4 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10,023.56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好
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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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上述投资并签署相
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
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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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中信证券对本次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作为创业慧康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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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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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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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亦中 王 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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