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与参股公司签订股份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家楣 杨建刚 谭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