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022-08-05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创业慧康 技 份有 公司
2022 年 二次临时 东大会 法律意
京天 字 2022 457 号
创业慧康 技 份有 公司
创业慧康 技 份有 公司 以下 公司 2022 年 二次临时 东大会
以下 本次 东大会 取现场投 与 投 合 方式召开 现场会
于 2022 年 8 月 4 日 星期四 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 河 巷 92 号创业
智慧大厦二楼会 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以下 本所 接受公司
任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 东大会现场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券法》 以下 《 券法》 、《上市公司 东大会 则 2022
年修 》 以下 《 东大会 则》 以及《创业慧康 技 份有 公司 》
以下 《公司 》 有关 定 就本次 东大会 召 、召开 序、出
席现场会 人员 格、召 人 格、会 决 序及 决 果 事 出具本法律
意 。
为出具本法律意 本所律师审查了《创业慧康 技 份有 公司 七届
事会 十七次会 决 公告》《创业慧康 技 份有 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 二次
临时 东大会 》 以下 《召开 东大会 》 以及本所律师 为必
其他文件和 料 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 东 份和 格、 了本次
东大会 召开 并参与了本次 东大会 案 决 现场 工作。
本所及 办律师依据《 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券法律业务 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 券法律业务执业 则 》 定及本法律意 出具日以前已
发生或 存在 事实 严格履 了法定 循了勤勉尽 和 实信用原则
了充分 核查 保 本法律意 所 定 事实 实、准 、完整 所发
性意 合法、准 不存在 假 、 导性 或 大 漏 并承担 应法律
任。
本所及 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作为本次 东大会公告 法定文件 同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 券交易所 以下 深交所 予以审核公告 并依法对出
具 法律意 承担 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 业公 业务标准、 德 和勤勉尽 对公司提供
文件和有关事实 了核查和 现出具法律意 如下
一、 本次 东大会 召 、召开 序
公司 七届 事会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召开 十七次会 做出决 召 本次
东大会 并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 指定信息披 媒体发出了《召开 东大会 》。
《召开 东大会 》中 明了召开本次 东大会 时 、地点、审 事 、投
方式和出席会 对 内容。
本次 东大会 用现场投 和 投 合 方式召开。本次 东大会现场
会 于 2022 年 8 月 4 日 星期四 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 河 巷 92 号创
业智慧大厦二楼会 室召开 由 事 张吕峥主持 完成了全 会 。本次
东大会 投 深交所 东大会 投 深交所交易
投 具体时 为 2022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深交所互 投 投 具体时 为 2022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
2022 年 8 月 4 日下午 15:00 任意时 。
本所律师 为 本次 东大会 召 、召开 序 合法律、 政法 、《 东
大会 则》和《公司 》 定。
二、 出席本次 东大会 人员 格、召 人 格
一 出席本次 东大会 人员 格
出席公司本次 东大会 东及 东代理人 包括 投 方式 共 74 人
共 持有公司有 决权 份 476,908,500 占公司 份总数 30.7725% 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 东提供 东持 凭 、法定代 人 份 明、
东 授权委托书和个人 份 明 关 料 出席本次 东大会现场会 东
及 东代 含 东代理人 共 7人 共 持有公司有 决权 份 254,112,650
占公司 份总数 16.3966%。
2、根据深圳 券信息有 公司提供 投 果 参加本次 东大会
投 东共 67 人 共 持有公司有 决权 份 222,795,850 占公司 份总
数 14.3759%。
公司 事、 事、 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 份 东 或
东代理人 以外其他 东 或 东代理人 以下 “中小投 ” 68 人
代 公司有 决权 份数 68,265,513 占公司 份总数 4.4048%。
上 公司 东及 东代 外 公司 事、 事、公司 事会 书及本所律师
出席了会 理人员列席了会 。
二 本次 东大会 召 人
本次 东大会 召 人为公司 事会。
投 东 格在其 投 时 由 券交易所 。
核查 本所律师 为 本次 东大会出席会 人员 格、召 人 格均合
法、有效。
三、 本次 东大会 决 序、 决 果
查 本次 东大会所 决 事 均已在《召开 东大会 》中列明。
本次 东大会 取现场投 与 投 合 方式 对列入 案
了审 和 决 未以任何理由搁 或 不予 决。
本次 东大会所审 事 现场 决投 由 东代 、 事及本所律师共同
、 。本次 东大会 投 情况 以深圳 券信息有 公司向公司
提供 投 果为准。
合并 投 及现场 决 果 本次 东大会审 案 决 果如下
一 《关于增加 事会席位并修改<公司 > 案》
本 案涉及特别决 事 得出席本次 东大会有 决权 份总数 三分
之二以上审 。
决情况 同意476,661,130 占出席会 所有 东所持有 决权 份
99.9481% 反对247,370 占出席会 所有 东所持有 决权 份 0.0519% 弃
权0 占出席会 所有 东所持有 决权 份 0.0000%。
其中 中小投 投 情况为 同意68,018,143 占出席会 中小投 所
持有 决权 份 99.6376% 反对247,370 占出席会 中小投 所持有 决
权 份 0.3624% 弃权0 占出席会 中小投 所持有 决权 份 0.0000%。
决 果
二 《关于提名公司 七届 事会 独 事候 人 案》
2.01 举梁建球 Liang Jian i 先生为 七届 事会 独 事
决情况 同意476,609,638 。
其中 中小投 投 情况为 同意67,966,651 。
决 果
2.02 举毛玮 女士为 七届 事会 独 事
决情况 同意476,494,838 。
其中 中小投 投 情况为 同意67,851,851 。
决 果
三 《关于提名公司 七届 事会独 事候 人 案》
3.01 举刘海宁先生为 七届 事会独 事
决情况 同意476,595,737 。
其中 中小投 投 情况为 同意67,952,750 。
决 果
本所律师 为 本次 东大会 决 序、 决 果合法有效。
四、 意
上 本所律师 为 公司本次 东大会 召 、召开 序 合法律、 政法
、《 东大会 则》和《公司 》 定 出席本次 东大会现场会 人员
格及召 人 格合法有效 本次 东大会 决 序、 决 果合法有效。
本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