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中信证券关于创业慧康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8-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担任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慧康”、“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创业慧康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1094 号 ) 核 准 ,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79,806,75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51 元,募集资金总额 1,317,609,591.09 元,扣
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28,839,230.3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8,770,360.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创业慧 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
民币 10,589.79 万元。
(二)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 年 12 月 11 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1
资项目实施方式暨自建智慧健康科技产品产业化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康云服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的实施方式,由 购置并
装修募投项目场地变更为自建智慧健康科技产品产业化基地。本次变更 除上述
实施方式变更外,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因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实 施过程
中,包括土建工程等实际投资需求超出原计划,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 筹方式
解决。
(三)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拟投资总额
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康云服
1 68,502.34 42,159.17 61.54%
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
2 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10,023.56 5,556.48 55.43%
总部研发中心扩建和区域研究
3 23,795.85 9,117.64 38.32%
院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6,555.29 26,883.14(注) 101.23%
合计 128,877.04 - -
注:累计投资金额大于拟投资总额 327.85 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等的净额一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 在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拟对
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康云服务
1
整体解决方案项目
2023 年 12 月
总部研发中心扩建和区域研究院 2022 年 8 月
2
建设项目
3 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2022 年 12 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因上述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 较长,
项目投入实施后,受新冠疫情影响,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 施,物
流及人员流动受限,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和安装调试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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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流动及日常的防疫工作也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 度。上
述因素综合导致募投项目建设有所延误。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
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投
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
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 募投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 改变项
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
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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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 王 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