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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慧康: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2-080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提前 5 日通知时限的要求。
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吕峥先生主持,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
过以下几项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
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及其下属
分、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
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与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已发表审核
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张吕峥,董事胡燕、赵晔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
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已发表审核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张吕峥,董事胡燕、赵晔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
归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
作废失效;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制定或修改
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
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张吕峥,董事胡燕、赵晔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 年 12 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
司治理水平、完善规范运作体系,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 年 4 月)》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 年 12 月)》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
越达巷 92 号创业智慧大厦二楼会议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