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蔡家楣)2023-04-15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
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董
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各项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公司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未出席
股东大会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事项意见
类型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
同意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同意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1 月 14 日 第十一次会议 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同意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同意
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5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以协议转让方式引入战略投资
2 同意
月 13 日 第十三次会议 者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
2022 年 6 第七届董事会
3 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同意
月 29 日 第十五次会议
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同意
2022 年 7 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4
月 19 日 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同意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同意
2022 年 8 第七届董事会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5
月 29 日 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 同意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同意
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9 第七届董事会 同意
6 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月 20 日 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同意
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第七届董事会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同意
2022 年 12
7 第二十二次会 见
月 14 日
议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同意
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8 第二十三次会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月 19 日
议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同意
成就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12
9 第二十四次会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 同意
月 30 日
议 立意见
2、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事项意见 意见类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
同意
认可意见
2022 年 4 第七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月 14 日 第十一次会议
易暨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同意
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
2022 年 6 第七届董事会
2 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 同意
月 29 日 第十五次会议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本人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
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就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提
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
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财务审
计机构、关联交易、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1 年 4 月)》
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自己在公司审计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验,对公司运作的合
规情况进行了谨慎的审查。
四、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到公司
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交流,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
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
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
2022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2 年度本人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等情况。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2023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蔡家楣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