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慧康”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概要
(一)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
业文化、外部影响、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存货管理、投资
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研究与开发、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下属企业的管控、重大
投资决策、关联交易、研究与开发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具体内容概要
创业慧康在以下五个方面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控制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
在控制环境方面,公司评价了法人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机构设置与权责分
配、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情况、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相关情况。在风险评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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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公司评价了风险评估体系。在控制活动方面,公司从控制措施和重点内部控
制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控制措施包含了职责分工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管
理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固定资产循环的内部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
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方面;重点内部控制包含了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
采购与付款管理、投资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的管理等方面。在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评价了信息传
递、信息系统等相关情况。在内部监督方面,公司评价了内审部的建立和运行情
况。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
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创业慧康已建立了较为
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章制度,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内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创
业慧康董事会出具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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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 王 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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