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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慧康: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海宁)2023-04-15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
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 8 月 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董
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各项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未出席股东
大会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事项意见
                                                                       类型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同意
       2022 年 8   第七届董事会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
        月 29 日   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      同意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同意
                                         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9    第七届董事会                                      同意
 2                                 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月 20 日    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同意
                                             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第七届董事会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同意
       2022 年 12
 3                  第二十二次会                   见
        月 14 日
                          议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同意
                                         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4                  第二十三次会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月 19 日
                          议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同意
                                             成就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12
 5                  第二十四次会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     同意
        月 30 日
                          议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本人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四、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到公司
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交流,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
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
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
     2022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2 年度本人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等情况。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2023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刘海宁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