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红外: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18-12-29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
说明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拓红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持有的北京轩宇空间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北京轩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康拓红外就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的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200 万元用于购置轨道交通智能感
知和信息化研发试验用房。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该研发试验用房正在装修中。除
上述资产交易外,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重要资产的
情况。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进行的购买、出售资产等行为与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以及《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其他属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情形,因此在计算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资产交易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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