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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拓红外: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3-1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拓红外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光增                 联系电话:021-52282563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 疆                  联系电话:021-5228251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2018年3月19日和8月3日对
                                           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
                                           2019年1月7日至11日进行全面现
                                           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年1月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不适用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配合良好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无                不适用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
  东、法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关于          是             不适用
  公司股份持股锁定及限售的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
  东、法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上市          是             不适用
  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
  东、发行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关于招          是             不适用
  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4.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
                                                  是             不适用
  东关于维持控股地位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发行人、公司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管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6.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7.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关
                                                  是             不适用
  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承诺
  8.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
  东、发行人、法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管关于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9.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
                                                  是             不适用
  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因保荐代表人陈宇涛、徐彤工
                                             作变更,不再负责北京康拓红外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派李
                                             光增、徐疆接替陈宇涛、徐彤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                     无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光增                              徐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