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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拓红外: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06-16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0]00568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1-2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0]005685 号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拓
红外)编制的2018年12月28日至2020年5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编制专项说明是康拓红外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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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0]005685 号鉴证报告



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康拓红外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康拓红外 2018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拓红外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唐荣周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忠林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第 2页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控制工程研究
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8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047,87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52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实际已向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5 名投资者非公开定
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047,870,募集资金总额 616,999,982.40 元。扣除相关承销
保荐费用 16,194,999.5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00,804,982.88 元,已由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
寿路支行账号为 110922706710801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208,743.36
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596,239.5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41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顺义航天产业园卫星应用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            68,015.68                40,100.00
   1.1    顺义航天产业园卫星应用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            37,123.00                23,600.00
   1.2    智能装备控制系统部组件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              12,368.12                 6,750.00
   1.3    新一代智能测控仿真系统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               7,014.93                 3,750.00
   1.4    智能微系统模块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                      11,509.63                 6,000.00
    2     特种机器人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                          14,287.01                 7,050.00
    3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14,555.74
    4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18,376.26



                                         专项说明 第 1页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5       中介机构费用                                                                          2,400.00
                             合   计                                   82,302.69                   82,482.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已预先投入资金        需置换金额

  1       顺义航天产业园卫星应用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           68,015.68              6,717.77      5,990.18
                             合 计                             68,015.68              6,717.77      5,990.18

      注: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本次拟置换的自筹资
金实际投入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未包括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前已投入项目的金额。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专项说明 第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