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红外: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20-056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
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
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
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
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推荐
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四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
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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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 2020 年 8 月 28 日 17:00 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
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九)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十)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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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0 年 8 月 28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公
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沛然
2.电话:010-68378620
3.传真:010-68379141
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 9 层
5.邮编:100190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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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方式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 职资 格是否 符 合
□是 □否
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
或 其控 股股东 及 实
际 控制 人是否 存 在
关联关系;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数量;是否
受 到过 中国证 监 会
及 其他 有关部 门 的
处 罚和 证券交 易 所
惩罚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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