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红外: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30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康拓红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丁诚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经审查丁诚先生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具备《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基于以上意见,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丁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殷延超先
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公茂财先生、曹昶辉先生、张亨先生、孙闻阳女士、
范立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殷延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曹昶辉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审查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我们一致认为,未发现前述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
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殷延超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公
茂财先生、曹昶辉先生、张亨先生、孙闻阳女士、范立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殷延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曹昶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郑卫军
梁上上
宋建波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