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2022-01-11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原条款 修订后
第 三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 第 三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
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委托理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 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 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股东大会可以
通过决议向董事会作出授权,授权内容
应当具体明确,但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
不得通 过授权的形式由 董事会或其他
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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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条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下列 第 四条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下列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委托理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提供 委托理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提供
财务资助等事项: 财务资助等事项:
…… ……
(三)担保事 项属于下 列情形之一 (三)对外担保原则上只能对控股
的,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得与有股权关系的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相互提供担保或变相担保,担保额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不得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合并净
净资产 10%的担保; 资产的 40%,不得超过公司本级最近一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 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50%。担保事项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会审议。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
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 二个月 内担保 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的担保;
7.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 审议前 款第五 项担保事
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
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
上通过。
……
第 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集 人应当 第 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集 人应当
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 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
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公司 计算股东大会 日前通知各股东。公司计算股东大会通
通知的起止期限时,不 包括会议召开 知的起止期限时,不包 括会议召开当
当日,但包括通知当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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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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