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红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建波)2022-04-27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以及《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就本人在 2021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4 次董事
会、列席 1 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履职期
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发表了专业、客
观的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
影响。
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
序号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意见
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4.22 的独立意见;
1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第四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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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
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1.对《公司报告期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8.19
2 2.对《公司报告期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
第五次会议
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10.27
3 1.《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六次会议
2021.12.13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轩
4 第四届董事会 宇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 同意
第七次会议 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
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审阅,2021 年度,共召
开 4 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并发表了审阅意见,
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二)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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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
积极了解公司高管人力架构及岗位职责,认真审核候选董事的任职资格,向董事
会提名合格人选。2021 年度,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补选董事和拟聘
高管进行审议。
四、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为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
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同时,加强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尤其是公司所在行业上下游以及本行业市场及政策的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
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
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督导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各种形式
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
履职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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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1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
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
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宋建波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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