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红外: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10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康拓红外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拟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并提供资产抵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并提供资产抵押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充分了解关于上述抵押借款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抵押
借款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并提供资产抵押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
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五
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郑卫军
梁上上
宋建波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