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红外:2022年度独董述职报告(梁上上)2023-04-24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就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9 次董事
会、列席 5 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履职期
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发表了专业、客
观的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
影响。
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
序号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意见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1.10
1 2.《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3.《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的议
第八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2 2022.3.9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 同意
2022 年第一次 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
1
临时董事会 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4.《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4.25
3 5.《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见;
第九次会议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
7.《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
见;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
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2.6.28
4 2022 年第二次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临时董事会
2022.8.8
5 2022 年第四次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临时董事会
1.对《公司报告期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2022.8.29 独立意见;
6 第四届董事会 2.对《公司报告期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同意
第十次会议 月 30 日)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
见;
2022.10.27
7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第十一次会议
4.《关于调整子公司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
独立意见;
5.《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2022.12.9
8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并提供资产抵 同意
2022 年第五次
押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临时董事会
2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
(一)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
职责,积极了解公司高管人力架构及岗位职责,认真审核候选董事的任职资格,
向董事会提名合格人选。2022 年度,共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对拟选举董事和
拟聘高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研究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使公司董事选举和高管人员聘任程序符合规范治理的相关要
求,确保董事会决策能获得丰富全面的观点及建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
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审阅,2022 年度,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
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严格把关,积极
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外部审计机构
保持顺畅的沟通,保障了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以及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性。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
积极了解公司的薪酬体系。2022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对公
司《经理层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进行了审查,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并发表核实意见,保证报酬决策程序合法,发
放标准合理,激励机制到位,实现对管理层的有效激励。
四、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为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
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同时,加强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尤其是公司所在行业上下游以及本行业市场及政策的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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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
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
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督导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加强履职培训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各种形式
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
履职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2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
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3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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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
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梁上上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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