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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拓红外: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3-04-24  

                         关于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1-2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09049 号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
拓红外)《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2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康拓红外董事会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康拓红外董事会编制的 2022
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2 年度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康拓红
外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康拓红外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康拓红外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1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拓红外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 四 月 二十日




                                2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非公开定价发
行方式向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5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047,870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2元。截至2019年12月25日,本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616,999,982.40元,扣除发行费用20,403,742.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6,596,239.5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验字[2019]000411号”《验资报告》
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17,238,066.53元,尚未
使用的金额为86,896,474.65元。(其中募集资金78,598,878.55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
除手续费8,297,596.1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3,794,427.4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
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1,032,493.95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31,032,493.95元,募集资金余额
74,267,815.7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2019年12月24日,本公司与开户银行、独立财
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轩宇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2022年6月1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轩宇(杭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     110922706710801        活期       13,428,577.4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11050170500000001265   活期       51,355,341.1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       1202023029900016960    活期        9,483,897.25
合 计                                                                        74,267,815.78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465,020.96元(其中2022年度
利息收入1,166,132.54元),已扣除手续费1,656.31元(其中2022年度手续费363.99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3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6,596,239.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94,427.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1,032,493.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是否已变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用状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1、顺义航天产业园卫星应用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          否                  401,000,000.00         258,091,700.00             12,422,893.63              202,005,391.80                78.27            2023/12/31                  不适用               否

1.1 顺义航天产业园卫星应用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         否                  236,000,000.00         236,000,000.00              7,535,893.63              197,118,391.80                83.52            2023/12/31                  不适用               否

1.2 武器装备控制系统部组件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           否                   67,500,000.00           8,793,600.00                                                                                       2023/12/31                  不适用               否

1.3 新一代智能测控仿真系统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           否                   37,500,000.00           4,885,300.00                                                                                       2023/12/31                  不适用               否

1.4 智能微系统模块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                   否                   60,000,000.00           8,412,800.00              4,887,000.00                4,887,000.00                58.09            2023/12/31                  不适用               否

2、特种机器人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                        否                   70,500,000.00          10,848,900.00              1,371,533.79                1,371,533.79                12.64            2023/12/31                  不适用               否

3、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否                  145,557,400.00         145,557,400.00                                        145,557,368.36               100.00            2019/12/31                  不适用               否

4、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否                  183,762,600.00         182,098,200.00                                        182,098,200.00               100.00            2022/12/31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00,820,000.00         596,596,200.00              13,794,427.42             531,032,493.95

                      合计                             —                  800,820,000.00         596,596,200.00              13,794,427.42             531,032,493.95          —                     —                            —                 —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受到多种外部影响,部分募投项目厂房实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验室、设备引进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同意将募投项目“顺义航天产业园卫星应用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和“特种机器人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预计
                                                                                                                   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特种机器人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特种机
                                                                                                                   器人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由河北省怀来新兴产业示范园区调整为顺义航天产业园卫星应用智能装备产业基地。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
                                                                                                                   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顺义区调整为浙江省杭州市。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5685号),公司第三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990.1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继续用于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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