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威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耐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0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
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
效的。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云春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 4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581,3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82,762,966 股的 0.5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
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杰已回避表决,赞
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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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未达标,
其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同意公司对该名对象当年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600 股(后因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为
8,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回购价格为因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经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17.0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最终支付的精确回购金额以具体执行时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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