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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05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莱克斯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克斯
国际”)本次拟向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申
请人民币 7 亿元委托贷款展期 6 个月,并继续由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具体经办。
    2、杨云春先生本次为赛莱克斯国际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展期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解决了赛莱克斯国际申请委托贷款展期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
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赛莱克斯国际的支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3、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
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为赛莱克斯国际申请委
托贷款展期事项提供关联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杰:_______________




    丛培国:_______________




    景贵飞:_______________




                                                      2018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