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威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耐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
关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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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二)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三)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四)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五)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
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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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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