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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威科技: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04-19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北京耐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
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
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
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
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此外,在公司任职的监
事领取固定监事薪酬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薪酬人民币2.4万元/年(税前)。
公司现任董事赵烨先生、苗威先生不从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薪酬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公司现任独立
董事景贵飞先生不从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4、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领取固定监事薪酬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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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子公司领取的,按照子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及业绩规定发放。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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