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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志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性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