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3-00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2019年1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6人,张瑞智1
人以通讯形式参加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
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张建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业绩预告》,根据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2018 年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上升约 10%,因此董事会判断公司 2018 年
业绩未达到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即 201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公司将按照《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第三个解锁期所
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总计 79.182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 17.935 元/股(因 2016 年度、2017 年度利润分配,故对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回购总金额为 14,201,417.25 元。
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履行减资的法
定程序。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根
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有关的会
计政策。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