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3-005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
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
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
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
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变更有
关的会计政策。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
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
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