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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志科技: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谢春璞)2019-03-22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作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谢
春璞 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2018 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
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18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会计估计变更、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出售
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8 年 7 月 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关于注销控股孙公司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
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外,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知公司的最新动态;并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四、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18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
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
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权益。
    七、 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
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建议和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

                                                            谢春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