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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志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5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主要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
       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1      2021 年 3 月 30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
                                                      议案》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芯之联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2    2021 年 4 月 22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3    2021 年 8 月 19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芯之联提供
4   2021 年 9 月 30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5   2021 年 10 月 25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6   2021 年 11 月 26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
    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各项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
    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审
    查与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
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资产重组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
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
担保事项。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
升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