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13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3-003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2月6日(星
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6日(星期一)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6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6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日(星期三)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二路9号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
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谢春璞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所审议议案的投票权。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00 √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00 √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
3.00 √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
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2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
事务部。传真登记的,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来信请寄:珠海市高新区唐家
湾镇科技二路9号,证券事务部(收),邮编:51908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
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二路9号
联系人:蔡霄鹏、王艺霖
电 话:0756-3818276
传 真:0756-3818300
邮 箱:ir@allwinnertech.com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8。
2.投票简称:全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
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2月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
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56-3818300)到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
湾镇科技二路9号,邮政编码:51908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
电话登记。
附件三: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
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1.00 √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2.00 √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
3.00 √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