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全志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2-13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3-003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2 月 13 日。
    2.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7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63,001.67 万股的 1.11%。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95.7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63,001.67 万股的 0.95%,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66 元/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17.06 元/股。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2月13日。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
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27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本公司任职的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700 万股(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
1.11%。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7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 0.11%,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0.14%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
                                 71.00           10.14%          0.11%
        (共 14 人)
          合计(14 人)          71.00           10.14%          0.11%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29.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595.7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 0.95%,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5.10%;预留 33.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 0.05%,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4.76%。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
                                595.70           85.10%          0.95%
      (共 264 人)
              预留               33.30           4.76%           0.05%

              合计              629.00           89.86%          1.0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5.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66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17.06 元/股。
    6.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
                                                             占第一类限制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止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含当日)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时间安排与首
次授予保持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含当日)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及各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归属权益数量
                                                              占第二类限制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解除限售/归属期    低于 10%;
    第二个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解除限售/归属期    低于 20%;
    第三个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解除限售/归属期    低于 5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下同。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

质承诺,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含当日)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
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保持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含当日)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
                         不低于20%;
                         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不低于5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评级          S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
归属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归属的,由公司回购/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 2023 年 1 月 13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23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3.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满
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决定本次授予具体情
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3 年 2 月 13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 14 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7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 0.11%,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0.14%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
                                  71.00          10.14%          0.11%
        (共 14 人)
            合计                  71.00          10.14%          0.11%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 264 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95.70 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 0.95%,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
数的 85.10%。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
                                 595.70          85.10%          0.95%
      (共 264 人)
          合计                   595.70          85.10%          0.95%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66 元/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17.06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不存在
差异。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
差额作为每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
份支付费用。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S 模型作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定价
模型,并运用该模型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具体参数选
取如下:

    (1)标的股价:24.91 元/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予之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
期限)
    (3)历史波动率:25.61%、24.39%、26.22%(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指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
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00%
    3.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将确定授予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
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
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权益,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   预计摊销
授予权益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性股票的数   的总费用
  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万股)   (万元)

第一类限制
               71.00      1011.75   516.41    324.60     153.87      16.86
  性股票
第二类限制
               595.70     5430.88    2676.03    1769.13     887.27       98.45
  性股票
首次授予权
               666.70     6442.63    3192.44    2093.74     1041.14     115.31
  益合计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解除
限售/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
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
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
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
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
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六、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承诺不
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八、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3 年 2 月 13
日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以 2023 年 2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
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且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