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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2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2 年主要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
议内容均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
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各项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制度的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
够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审
查与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
和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
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
担保事项。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
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